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轮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工作的通知》(教字〔2023〕293号),依照《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条例(2022年修订)》文件精神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审核,我院2023年第二轮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工作已经完成,现将创新创业学分拟认定结果(详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

       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12日起五个工作日。

       若对公示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教务办联系。联系电话:0512-65243010。

外国语学院

2023年12月12日